与隐私权有关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华人民和宪法
第三十八条 华人民和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华人民和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华人民和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华人民和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日期19901205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
158.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原139条
159.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16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原140条
161.公民死亡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62.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原141条
四华人民和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华人民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